安溪县公安局广告印刷宣传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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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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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告印刷宣传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18:52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1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8月0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苏
项目联系电话 188****2827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省**县**镇河滨南路7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8210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服务中心5号楼A幢7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8****28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告印刷宣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8-06,更正为:2025-08-12。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08 09:30:00,更正为:2025-08-14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8-08 09:30:00,更正为:2025-08-14 09:30:00。标书代写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

2.1为确保供应商在服务时能够保障物料制作效率和质量,供应商需配备自有的制作物料设备,包括折弯机、激光切割机、UV打印机、喷绘机、雕刻机、剪板机、丝网印刷机、写真机、喷绘机、制板机、数码喷印机、户外机。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证明予以佐证,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2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团队人员:配备3人及以上具有高级设计资质以上的项目技术人员(其中必备1名高级广告设计师、1名高级会展设计师、1名高级环境艺术设计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标书代写

更正为:

2.1为确保供应商在服务时能够保障物料制作效率和质量,供应商需配备自有的制作物料设备,包括折弯机、激光切割机、UV打印机、喷绘机、雕刻机、剪板机、丝网印刷机、写真机、喷绘机、制板机、数码喷印机、户外机。供应商需提供至少6种以上设备的购置发票证明予以佐证(发票购置方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2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团队人员:配备2人及以**级设计人员(高级广告设计师、高级会展设计师、高级环境艺术设计师,至少包含2种证书,同一人具有2种以上证书不重复计算),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镇河滨南路777号

联系方式:136****8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服务中心5号楼A幢702室

联系方式:188****2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苏

电话:188****2827

****

2025年08月06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06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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