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地块为**县 2025 年度城市二批次建设
“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项目(**县易地扶贫搬迁其仓村
村委会)地块位于**县城,该项目地块为****建
设用地。****中心坐标分别为 E:87°07' 40.5573"、N:28°39'
53.9329"。地块总占地面积约 987.63m2(约 1.481 亩)。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
人员访谈以及对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使用情况等调查得知,该项目地块 2019 年
以前土地利用类型为天然牧草地,2019 年变更土地利用类型为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现用地类型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类型二级分类为 08H1
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地块历史上无生产性企业
存在,地块内无可疑区域及对象,未见疑似污染痕迹,无异常气味。现场无其它
有毒有害固废堆放,地块内不涉及外来土和回填土,历史上不涉及来自工矿企业
的固废和土壤历史上不涉及土壤外运,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地块周边现状及历
史上未进行过工业活动、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
和工业废水泄漏事故,无危险废物倾倒、固废倾倒、填埋等情况。故本次调查认
为,历史上及现状条件下外环境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极低。
综上所述,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人员访谈等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
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过工业
废水泄漏事故,无危险废物倾倒、固废倾倒、固废填埋,历史上无外来土壤进入;
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疑似污染痕迹,地块土壤无明
显异味,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
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
(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
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根据
调查结果,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
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的调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
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中的第二类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