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地块为****宗地,地块位于**省**市****社区,地块西侧为****总站,东临****惠里古街,北侧为绿地,****博物馆建设用房(刘氏庄园20号院)。
该 地 块 占 地 面 积3306.26平 方 米 (4.9594亩 ) , 中 心 位 置 地 理 坐 标 为 经 度103°37′38.98″,纬度30°30′25.68″。
2019年《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2019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由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建筑为2019年前修建,当时未做土壤污染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该地块宗地规划红线图和《**博物馆发展片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该地块规划用途为文化用地,开发利用类型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该地块属于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因此需要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减少本地块后期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局于2025年7月委****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评估工作。接受委托后,****设计院有限公司立即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本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对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使用情况等调查,地块内未曾堆放或处置有毒有害物质;与地块紧邻区域历史上无生产型企业存在过;周边500m范围内现状及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存在,因此周边地块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极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