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公司、**运****公司、**运****公司开发建设的香江豪庭项目位于**市**区那央路8号,2000年12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土规建证【2000】118号),规划用地面积为51745.72㎡,总建筑面积为127564.19㎡,地上建筑面积117026.91㎡,地下建筑面积10537.28㎡,计容建筑面积115620.62㎡,容积率2.2。该项目已纳入我市不动产 “登记难”问题台账。经审查,情况如下:
一、1#楼3-17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机房层存在阳台违法加建;2#楼3-17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一层存在违法加建;3#楼、4#楼1-18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及阳台违法加建、机房层存在违法加建;5#楼、10#楼、12#楼、13#楼1-18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机房层存在违法加建;6#、11#楼1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及违法加建、2-18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机房层存在违法加建;7#楼、8#楼2-18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机房层存在违法加建;9#楼3-18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机房层存在违法加建;14#楼1-18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15#楼3-17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根据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核算书,以上改变房屋性质面积总计590.28㎡,违法加建面积总计1141.43㎡,我局对上述改变房屋性质及违法加建不予认定,拟按照批建方案予以规划核实。
二、9#楼一、二层原批建商业8套,现实测为9套,楼幢外部轮廓没有改变,属商业内部布局调整,我局拟按实测予以规划核实。
三、原批建停车位823个(地上620个、地下203个),根据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核算书,现状停车位807个(地上604个、地下203个),车位均在其用地范围内,其中85个地上停车位占用规划道路,25个地上停车位占用绿化带,已计入车位总数,我局拟按照现状予以规划核实。
四、原批建位于项目5#楼及10#楼中间的篮球场,现建设于项目用地西北角,1#楼北侧。
该项目存在的违法建设情况已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为化解该项目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核实批前公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若无意见反馈,我局拟按公示内容办理该项目规划核实手续。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5年8月7日至8月15日)。
2.公示地点:****门户网站
(http://zzgj.****.cn);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sina.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分局,地址:**市**区建国路1号******分局401房,邮编:5711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1481;联系人:黄武、蒋龙瀛。
****
2025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蒋龙瀛,电话:****1481)
香江豪庭项目规划核实公示简介
一、公示内容
**保****公司、**运****公司、**运****公司开发建设的香江豪庭项目位于**市**区那央路8号,2000年12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土规建证【2000】118号),规划用地面积为51745.72㎡,总建筑面积为127564.19㎡,地上建筑面积117026.91㎡,地下建筑面积10537.28㎡,计容建筑面积115620.62㎡,容积率2.2。该项目已纳入我市不动产 “登记难”问题台账。经审查,情况如下:
一、1#楼3-17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机房层存在阳台违法加建;2#楼3-17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一层存在违法加建;3#楼、4#楼1-18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及阳台违法加建、机房层存在违法加建;5#楼、10#楼、12#楼、13#楼1-18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机房层存在违法加建;6#、11#楼1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及违法加建、2-18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机房层存在违法加建;7#楼、8#楼2-18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机房层存在违法加建;9#楼3-18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机房层存在违法加建;14#楼1-18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15#楼3-17层存在阳台部分改变房屋性质。根据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核算书,以上改变房屋性质面积总计590.28㎡,违法加建面积总计1141.43㎡,我局对上述改变房屋性质及违法加建不予认定,拟按照批建方案予以规划核实。
二、9#楼一、二层原批建商业8套,现实测为9套,楼幢外部轮廓没有改变,属商业内部布局调整,我局拟按实测予以规划核实。
三、原批建停车位823个(地上620个、地下203个),根据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核算书,现状停车位807个(地上604个、地下203个),车位均在其用地范围内,其中85个地上停车位占用规划道路,25个地上停车位占用绿化带,已计入车位总数,我局拟按照现状予以规划核实。
四、原批建位于项目5#楼及10#楼中间的篮球场,现建设于项目用地西北角,1#楼北侧。
该项目存在的违法建设情况已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为化解该项目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核实批前公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若无意见反馈,我局拟按公示内容办理该项目规划核实手续。
(详见公示图件)
二、公示图件
1.现状测量图2-1、
2.现状测量图2-2
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核算书(详我局门户网站)
4.9#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