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至长白高速公路松江河至长白段工程桩号K11+000处沥青搅拌站导热油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审批
吉林-白山-抚松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发布时间:2025-08-07
**至长白高速公路**河至长白段工程桩号K11+000****搅拌站导热油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至长白高速公路**河至长白段工程桩号K11+000****搅拌站导热油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608

通讯地址:****中心4号楼3楼

邮 编:134500

项目名称 **至长白高速公路**河至长白段工程桩号K11+000****搅拌站导热油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漫江镇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省中环****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县漫江镇,在原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搅拌站原有的1台2t/h导热油锅炉系统进行改造,由电加热改为燃柴油加热。技改前后原项目的产品规模、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工作制度、劳动定员等均保持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废水排放。

(2)废气

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导热油炉废气和柴油存储、装卸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导热油炉废气经8m高烟囱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排放标准要求;柴油存储、装卸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厂界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的标准要求、厂区内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预测,拟建工程投产后,主要噪声源经采取防振减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各厂界的噪声值均能达到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排各种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环境局****分局

初审: 复审: 终审: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