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县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德环土〔2025〕1号)及附件收悉。经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县龙浔镇**村、浔中镇世科村、三班镇**洋村和桥内村、**滩镇苏洋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在**县龙浔镇**村、浔中镇世科村、三班镇**洋村和桥内村、**滩镇苏洋村等5个行政村**污水主管及支管17.169公里(DN200-DN400),管材主要为玻璃钢夹砂管,接户管12.063公里(de110-de160),管材主要为UPVC实壁管。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163.4万元,其中**工程费1763.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6.66万元,基本预备费103.02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
五、项目编码:****。
六、建设期限:2025年7月至2026年7月。
七、建设性质:**。
八、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分析,本项目属于低风险等级,可以实施建设。
九、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局出具的无新增用地说明;**省德****公司编制的《**县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请据此复函抓紧落实资金等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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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
|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人社局、工信商务局、水利局、统计局,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