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十里铺镇南小留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阳光新能源**市**县1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50MW保障性)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十里铺镇南小留村集体土地0.04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5公顷(其中:耕地0.045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县第Ⅰ区片,标准为每公顷97.5万元。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评估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光辉 联系电话152****9118
****
2024年4月29日
****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十里铺镇南小留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阳光新能源**市**县1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50MW保障性)2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十里铺镇南小留村集体土地0.04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5公顷(其中:非耕农用地0.045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县第Ⅰ区片,标准为每公顷97.5万元。无村民住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评估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光辉 联系电话152****9118
****
2024年4月29日
****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十里铺镇**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阳光新能源**市**县1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50MW保障性)3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十里铺镇**村集体土地0.04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5公顷(其中:耕地0.045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县第Ⅱ区片,标准为每公顷87万元。无村民住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评估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光辉 联系电话152****9118
****
2024年4月29日
****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堡镇韩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阳光新能源**市**县1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50MW保障性)4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堡镇韩旺村集体土地0.04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5公顷(其中:耕地0.0382公顷,非耕农用地0.0068)。
三、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县第Ⅰ区片,标准为每公顷97.5万元。无村民住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评估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光辉 联系电话152****9118
****
2024年4月29日
****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南韩镇南韩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阳光新能源**市**县1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50MW保障性)5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南韩镇南韩村集体土地0.04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5公顷(其中:非耕农用地0.045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县第Ⅱ区片,标准为每公顷87万元。无村民住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评估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光辉 联系电话152****9118
****
2024年4月29日
****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南韩镇北张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阳光新能源**市**县1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50MW保障性)6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南韩镇北张村集体土地0.04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5公顷(其中:非耕农用地0.045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县第Ⅱ区片,标准为每公顷87万元。无村民住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评估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光辉 联系电话152****9118
****
2024年4月29日
****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堡镇北刘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阳光新能源**市**县1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50MW保障性)7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堡镇北刘村集体土地0.04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5公顷(其中:非耕农用地0.045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县第Ⅱ区片,标准为每公顷87万元。无村民住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评估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光辉 联系电话152****9118
****
2024年4月29日
****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张孟镇苏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阳光新能源**市**县1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50MW保障性)8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东张孟镇苏庄村集体土地0.04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5公顷(其中:非耕农用地0.045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县第Ⅱ区片,标准为每公顷87万元。无村民住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评估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光辉 联系电话152****9118
****
2024年4月29日
****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张孟镇苏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阳光新能源**市**县1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50MW保障性)9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东张孟镇苏庄村集体土地0.04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5公顷(其中:耕地0.045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县第Ⅱ区片,标准为每公顷87万元。无村民住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评估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光辉 联系电话152****9118
****
2024年4月29日
****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南韩镇周固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阳光新能源**市**县1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50MW保障性)10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南韩镇周固寨村集体土地0.9785公顷,其中农用地0.9785公顷(其中:非耕农用地0.9785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县第Ⅱ区片,标准为每公顷87万元。无村民住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评估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光辉 联系电话152****9118
****
2024年4月29日
****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南韩镇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阳光新能源**市**县1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50MW保障性)1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南韩镇南**村集体土地0.04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5公顷(其中:非耕农用地0.045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县第Ⅱ区片,标准为每公顷87万元。无村民住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评估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光辉 联系电话152****9118
****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