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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联系人:王雷
联系电话:151****8098
联系地址:**市广家洲路169号凯旋国际小区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乔慧敏
联系电话:186****6813
联系地址:**市**大道39号鹏**市之光2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