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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相关规定,****于2025年08月04日在******区召开“****粮食仓储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参加验收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粮食仓储项目(二期)”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粮食仓储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上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9月03日
公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童杰/136****7687
附件:
1、****粮食仓储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