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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 | 印发日期:2025年07月31日 |
| 标 题: ****关于不锈钢制品轻工园绿化工程一期项目、长钢大道,**区零星道路用地及绿地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梧政函〔2025〕97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7日 |
******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不锈钢制品轻工园绿化工程一期项目、长钢大道,**区零星道路用地及绿地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方案的请示》(梧自然资报〔2025〕2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不锈钢制品轻工园绿化工程一期项目、长钢大道,**区零星道路用地及绿地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方案》,收回不锈钢制品长钢大道、绿化工程一期项目,**区零星道路用地及绿地项目用地共39501.27平方米(折合59.2519亩,详见收回宗地界址图)国有****政府储备用地,同时依法办理上述地块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有关经济补偿和土地开发管理,****中心依法组织实施。
附件:不锈钢制品轻工园绿化工程一期项目、长钢大道,**区零星道路用地及绿地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方案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删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