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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聂**果曲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聂**果曲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聂**当木江乡桑果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堤防长度为1636m,全部建设于河道右岸,其中塔庆玛段762m,巴热曲果段455m,土玛岗段419m,均采用重力式钢筋骨架铅丝石笼结构。
公示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9月4日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56****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