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公司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酒类博览会五粮液展厅制作补遗01
各潜在磋商申请人:
现对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酒类博览会五粮液展厅制作(宜五股招〔2025〕H256号)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如下:
一、第一章磋商公告第四条“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00元(含税6%,含代支付展位费864000元)”调整为“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00元(含税6%,含代支付展位费720000元)”。
二、第一章磋商公告第十条第(一)点“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2025年8月11日上午9时00分前”调整为“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2025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前”。标书代写
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条第10点“最高限价:****000元(含税6%,含代支付展位费864000元)”调整为“最高限价:****000元(含税6%,含代支付展位费720000元)”;第16点“报价为含税价格,增值税率为6%,包含代支付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酒类博览会五粮液展厅展位费864000元”调整为“报价为含税价格,增值税率为6%,包含代支付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酒类博览会五粮液展厅展位费720000元”。
四、第三章项目内容及要求第二条第1点“1.展厅制作:五粮液展****展览中心二号馆“中国名酒馆”B2--2展位,展位面积为540平方米(30米*18米),限高6米。2.展位租赁:540平方米,1600元/平米,共计86.4万元(含税6%)由执行方代为支付”调整为“展厅制作:五粮液展****展览中心二号馆“中国名酒馆”B2--2展位,展位面积为450平方米(30米*15米),限高6米。2.展位租赁:450平方米,1600元/平米,共计72万元(含税6%)由执行方代为支付”。
五、磋商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注:磋商文件与本补遗文件有冲突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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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