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申报审计情况
《**** ****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文旅综〔2025〕14号)要求,我局委托****,对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提升、景区直通车、旅游观光巴士补助、内河及闽江游船补助资金申报补助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景区直通车
1.********公司,拟补助金额25万元。
(二)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提升
1、****管理处(****景区),拟补助金额39.2697万元。
2、****公司(汇雅**景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3、**日溪峡谷****公司(日溪峡谷瀑布景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4、**市****管理委员会(**石**景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5、**县茭******公司(平流尾地质公园景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6、****公司(**首邑**度假村),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7、**九野小镇****公司(九野小镇景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三)内河及闽江游船补助
**市****公司,拟补助金额50万元。
二、景区品牌奖励情况
根据《**** ****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榕文旅规〔2024〕1号)要求,拟对新评为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予以奖励,具体如下:2024年12月获评4A级旅游景区的**县闽越水镇拟奖励50万元。2024年12月获评3A级旅游景区的****景区、**平流尾地质公园、**飞云峡景区3家单位拟各奖励10万元。
以上资金补助及奖励情况公示期为2025年8月7日-8月20日(10个工作日)。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15:00-18:00;接待处室:******开发处;联系人:程倩倩;联系电话:0591-****0573;地址:**区**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4号楼428室。
附件:关于2025年度市级旅游专项资金景区直通车、景区设施建设提升及内河闽江旅游品牌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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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