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苗寨山灰场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审批
贵州-安顺-普定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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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苗寨山灰场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4-10-18 16:53:52

盘江**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苗寨山灰场变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于2024年9月18****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现针对该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环评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江**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苗寨山灰场变更

(2)建设内容:拟对盘江**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配套建设的苗寨山灰场进行扩容,将原设计310万m3库容,变更为522.23万m3。

(3)建设地点:**省******办事处田坝村。

二、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设备废气、扬尘等环境空气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清洗和混凝土养护等生产废水的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的噪声影响,基础开挖、工程建筑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影响,以及工程占地、开挖等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管理站人员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渗滤液及灰面水;灰场扬尘、卸料粉尘、场内运输道路扬尘;运输车辆、碾压机等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以及生活垃圾产生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通过文明施工、洒水抑尘、遮盖封闭等措施,减轻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敏感点设临时围障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固废分类堆放并苫盖,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等不能回收的定期按规外运;施工结束后做好厂区绿化。

营运期:①废水:管理站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灌,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渗滤液和灰面水经调节池收集后用于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②废气: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③噪声:采用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规定的设备,对主要噪声源设置减振基础,加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④管理站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纳入当地环卫系统。

四、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用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针对项目风险因素,采用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是****事业单位及居民。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②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意见;③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139****8235

邮 箱:****@qq.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研究院

九、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十、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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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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