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川镇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

审批
吉林-松原-长岭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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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
发表时间:2025-08-07 14:32

****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788****办公室)

传真:0438-****085

通讯地址:**市**区**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

****处理厂院内

****

******服务中心

该项目****处理厂院内,占地面积17.39m2,分区****处理厂****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仪表废液及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年最大存储能力分别为0.25t、0.25t和0.5t。总投资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氯化氢、硫酸雾,通过风机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氯化氢、硫酸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施工期的生活污水排入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3.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取限制车速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过程中产生****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运营期仪表废液、实验室废液、废紫外灯管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5. 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间防渗采用1m厚黏土层,防渗系数不大于10-7cm/s,危废储存间设置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18597-2001)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范要求。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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