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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镇宁自治县宁西街道戴家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宁西街道戴家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镇宁自治县宁西街道,本工程****水库坝址下游,终点位于和睦村计王寨田坝已建戴家小流域项目起点,为戴家河防洪除涝工程,治理起点地理坐标为经度:105°44′16.51136″,纬度:26°5′32.98420″,治理终点地理坐标为经度:105°42′45.16605″,纬度:26°4′36.65137″,治理河段总长4.62km,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防洪护岸工程、交通工程和清淤疏浚工程。其中,河道疏浚工程长度为3.34km;防洪****中心线为4.62km,其中主河道治理长度4.08km,支沟治理长度0.54km,交通工程包含人行桥7座。项目总投资为1974.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万元。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7****861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