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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镇宁自治县****小学庄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小学庄段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镇宁自治县桂家河丁****小学庄段,为桂家河河道治理工程,治理起点起点位于桂****水库坝址下游桂家湖村),地理坐标为经度:105°43′48.98509″,纬度:26°8′27.83980″,治理终****小学庄段,地理坐标为经度:105°42′49.09783″,纬度:26°8′18.44304″,****水库坝址以上,本工程河道综合治理长度2.3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堤防等。其中河道清淤疏浚2.35km;**堤防长度4.69km(左岸**堤防2.35km,右岸**堤防2.34km);改建交通桥一座、改建人行桥一座。项目总投资为1429.9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2万元。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佘工
联系电话:199****307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