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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壮族自治****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我中心审核,以下企业符合招用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补贴发放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75-****070。
附件:2025年**区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补贴明细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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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