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
(二次分配及购买服务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市****基地、青****学校、****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政府《****科协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办印发的《****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2020年**市科普经费使用安排方案》,****科协决定开展2020年**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二次分配及购买服务类)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项目1:
项目名称:组织实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科普活动
资**排:通过二次分配方式,资助14个申报项目,每个项目资助0.8万元;
项目要求:结合**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申报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
申报主体:县(市、区)科协、****基地、****基地、****社区、****学校,每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项活动。
项目2:
项目名称:实施**科普日启动仪式
资**排:采取购买服务形式, 资助1个申报单位,资金2万元;
项目要求:****科协工作安排,组织承办**科普日启动仪式
申报主体:县(市、区)科协、****基地、****学校及有关科普服务机构。
项目3:
项目名称:搭建大科普队伍,提升组织开展科普工作能力建设
资**排:采取购买服务形式, 资助1个申报单位,资金2万元;
项目要求:****科协工作安排,组建 “**市科技志愿者队伍”。
申报主体:县(市、区)科协、****基地、****学校及有关科普服务机构。
项目4:
项目名称:承担**市****办公室工作
资**排: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资助1个申报单位,资金4万元;
项目要求:
1.完成我市〝十三五〞期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总结和“十四五”期间实施工作计划
2.收集、综合纲要办成员单位开展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等工作情况
3.组织**市****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活动
4.****科协纲要办、****科协****科协交办的工作任务
5.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及交流活动
6.完成市纲要办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申报主体:县(市、区)科协、****基地、****学校及有关科普服务机构。
项目5:
项目名称:****科协组织“3+1”试点工作
资**排: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资助1个申报单位,资金2万元;
项目要求:按照省、市科协的工作要求,****科协组织“3+1”相关工作。
申报主体:县(市、区)科协。
项目6:
项目名称:承办全市科普工作交流会
资**排:通过二次分配方式,资助2个申报单位,每个项目资金1万元;
项目要求:****科协的工作要求,完成组织召开全市科普工作交流会的相关工作
申报主体:县(市、区)科协、****基地。
二、具体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及实施严格遵循《**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并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结题报告的管理流程。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基本科技专业水平或具有一定科普工作经验。非市属财政预算的****工商局或民政局注册有效、具有****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三)申报购买服务项目获得评审通过的单****科协签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协议》。
(四)项目受理后由受理部门进行材料审查,对不符合委托内容、申报主体及目标不明确、一题多报、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
(五)科普项目经费不得列支以下费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及购置支出;罚款、还贷、捐赠、赞助、礼品和对外投资支出;与申报项目无关的其它支出。
(六)为保证本次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报单位及项目的参与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七)委托项目要求在2020年内实施,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项目实施必须与《申报表》一致,并于项目完成后30****科协报送《**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三份),以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
(八)凡在项目申报、实施及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经费者,即撤消立项,暂停资金支付,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予以通报,并在3年内取消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
三、所需报送材料
(一)《****科协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下称《申报表》);
(二)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另需附电子版)。
申报资料****科协网站(http://www.****.org)或“**科普”公众号。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0年8月7日—8月20日。
(二)申报地点:**市**区南桥南路6号12****科协
(三)受理部门:****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黄振洪138****8226、华秀琴139****3466****报社)
附件: 1、《**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
2、《**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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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