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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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重要提示:本项目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以及“25年老旧改主要材料技术规格书”作废,相关材料最终版随本补疑一同发放,请自行下载并使用。

第一部分:延期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9时30分”,现延期到“2025年8月25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0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25年8月14日17时30分前”。

4.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P69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居住建筑(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请问:若是联合体投标,附体单位提供项目经理业绩,作为本次投标拟任的项目经理。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2.本项目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请问我单位“**兰优质工程奖项”为参建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参建项目获得的奖项不予认可。

3.我司曾承接过安置房维修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包含屋面工程、雨污管道改造、外墙维修、道路修缮以及景观提升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内容高度契合。但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为老旧小区改造,请问我司此类老旧安置房维修改造业绩是否符合本次招标业绩要求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居住建筑维修改造业绩须至少同时包含屋面防水工程、地下雨污水管网改造、道路修缮和景观绿化施工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关于施工内容的相关字眼与上述要求不一致,****委员会评审认可其施工内容一样的,也予以认可。

4.根据招标文件第13页、14页,本项目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适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在****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填写文件领取信息时,保证金缴纳方式无免缴保证金这一选项,请问此处保证金缴纳方式在既有选项任选一项,实际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是否认可(图片见附件)。

回复:认可。

第三部分: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22.5其它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业主风险提示-(4)费用风险提示中的“图纸中写明工程量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或者实际尺寸为准的,以及过程中与图纸工程量不一致的,需通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进行确认,具体工程量以最终三方确定的工程量为准,据实计量。”更改为“图纸中排水立管量、太阳能基础量、冷凝水立管量、**化粪池量、清淤管道中替换**管道量等写明工程量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或者实际尺寸为准的,施工单位需通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进行确认,具体工程量以最终三方确定的工程量为准,据实计量。”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22.5其它中,序号“21.5.3”修改为“22.5.3”;序号“21.5.4”修改为“22.5.4”;序号“21.5.5”修改为“22.5.5”。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22.5其它”增加一条:“22.5.6图纸中排水立管量、太阳能基础量、冷凝水立管量、**化粪池量、清淤管道中替换**管道量等写明工程量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或者实际尺寸为准的,施工单位需通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进行确认,具体工程量以最终三方确定的工程量为准,据实计量。”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淝河镇中国视界A3楼

联 系 人:卫工

电 话:0551-****53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3271

2025年8月7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7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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