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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鄂水利规〔2023〕5号)的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29日在**市组织召开了**县天宝乡龙滩村300kw分布式光扶贫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属于**类项目,根据现场查勘并结合业主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由光伏组件区、升压站区、道路工程区、线路通道区组成。项目占地共计1.92hm2,其中永久占地为1.74hm2,临时占地为0.18hm2,占地类型为空闲地、农村道路。工程总挖方0.33万m3,总填方0.33万m3,无借方,无余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0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单晶光伏电池组件、逆变电及支架。本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2017年12月完工,总建设工期6个月。
建设单位联系人:付晓东;
编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甘春梅/137****1317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润土工程****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