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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922MA65TNDJ1W | 建设单位法人:胡谦 |
| 赵四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社区**坡路18号 |
| 年产6000万匹煤矸石砖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1-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县****公司工业广场 |
| 经度:106.80188 纬度: 32.3690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5 |
| 南环审〔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922MA65TNDJ1W001V |
| 2025-06-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22 | 运营单位名称:**** |
| ****1922MA65TNDJ1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922MA65TNDJ1W | 验收监测单位:**海****公司,**格林****公司 |
| ****0107MA65WP5T4B,****0203MA1MQWY71X | 竣工时间:2025-05-0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708scFfL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改造后生产规模与原有项目保持一致,年生产煤矸石标砖6000万匹。 | 实际建设情况:改造后生产规模与原有项目保持一致,年生产煤矸石标砖6000万匹,未新增产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钻井污泥(水基岩屑)及生活污泥作为原料,更新现有生产设备(制砖机、粉碎机、搅拌机)及配套环保治理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一套超高压固液分离装备,对进厂生活污泥进行压滤脱水 |
| 由于进厂生活污泥含水率>40%,不满足《****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25031-2010)中相关要求(含水率≤40%),因此,新增一套超高压智能固液分离装备,对进厂污泥进行压滤脱水,经压滤脱水后的污泥含水率可降低至40%以下,满足《****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25031-2010)中相关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严格落实《报告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车辆冲洗等,不得外排;生活污水利用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得外排。营运期各类废水按《报告表》要求规范处置。2、废气:优化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封闭施工,湿法作业,密闭运输,做好喷淋喷雾、洒水抑尘等降尘污染防治措施;技改后各类废气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治措施执行,运营期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分别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2、表3标准限制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3、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必须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防噪等措施,从声源上降低噪声;项目必须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在昼间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进行高噪声的生产作业。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4、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厂区绿化覆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营运期废坯料及不合格砖、除尘灰、点火燃煤废渣等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由回收单位处置;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危废单位转运及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农房已有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压滤废水及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混料,不外排。2、废气:项目营运期原料装卸及堆放粉尘经原料装卸区及堆放区上方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对原料进行喷雾洒水,保持物料含水率;原料运输过程中对车辆进行密闭,并对离厂车辆进行轮胎冲洗,运输沿途对车辆进行限速;污泥暂存池及脱水区恶臭封闭收集+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3)排放;加工粉尘在主要产沉淀安装吸尘罩,加工粉尘经收集后进入1套风量为5000m3/h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陈化、码垛恶臭通过喷洒植物除臭剂抑制恶臭;焙烧废气及点火废气经一套SNCR脱硝处理系统+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泥暂存池及污泥预处理区恶臭经封闭收集+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3)排放。3、噪声:合理布局、安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维护;生产车间封闭、厂房隔声。4、固体废物:废坯料、不合格砖、除尘灰、点火燃煤废渣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鸡种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由回收单位处置;废机油、油桶及含油废弃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公司转运及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新增一套超高压只能固液分离装备配套的废水沉淀池,压滤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保障应急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新矿再生****公司已于2025年5月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5月13****生态环境局备案。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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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4433 | 73.4433 | 73.4433 | 73.4433 | 0 | 73.443 | 0 | / |
| 24.484 | 24.484 | 24.484 | 24.484 | 0 | 24.484 | 0 | / |
| 7.8008 | 7.6462 | 7.8008 | 7.8008 | 0 | 7.646 | -0.15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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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脱硫除尘废水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生活污泥压滤废水沉淀池 | 不外排,回用于生产 | 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生活污水压滤废水经生活污水压滤废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未检测 |
| 1 | 加工粉尘在主要产尘点安装吸尘罩,加工粉尘经收集后进入1套风量为5000m3/h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 加工粉尘在主要产尘点安装吸尘罩,加工粉尘经收集后进入1套风量为5000m3/h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加工粉尘排气筒DA00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焙烧废气及点火废气采用“SNCR脱硝处理系统+双碱法脱硫除尘工艺”进行治理,治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 氮氧化物及氟化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氯化氢、二氧化硫、二噁英类、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d+Tl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Sb+As+Pb+Cr+Co+Cu+Mn+Ni计)排放浓度均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中表4、表5中限值要求 | 焙烧废气及点火废气采用“SNCR脱硝处理系统+双碱法脱硫除尘工艺”进行治理,治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 项目焙烧废气排气筒DA002中氮氧化物及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焙烧废气排气筒DA002中颗粒物、氯化氢、二氧化硫、二噁英类、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d+Tl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Sb+As+Pb+Cr+Co+Cu+Mn+Ni计)排放浓度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中表4、表5中限值要求 | |
| 3 | 生活污泥暂存池封闭设置,生活污泥脱水区封闭设置后,产生的恶臭经收集后引至一套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 | 生活污泥暂存池封闭设置,生活污泥脱水区封闭设置后,产生的恶臭经收集后引至一套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项目恶臭排放口DA003中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排放量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 |
| 1 | 减震底座,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1)合理布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厂区的中间;封闭粉碎车间,高噪设备主要位于生产车间; (2)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和消声器,从根本上降低声源噪声强度。 (3)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 (4)加强场区绿化,厂界四周设置了绿化带。 (5)规范生产制度,原料加工工序安排在白天,夜间高噪设备不工作。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厂区绿化覆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营运期废坯料及不合格砖、除尘灰、点火燃煤废渣等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由回收单位处置;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危废单位转运及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落实。废坯料、不合格砖、除尘灰、点火燃煤废渣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鸡种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由回收单位处置;废机油、油桶及含油废弃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公司转运及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1 | 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保障应急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安全。 | **新矿再生****公司已于2025年5月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5月13****生态环境局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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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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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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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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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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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在投运或实施排污前,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及对策必须按规定程序完成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并于2025年6月10****环境局审核通过(证书编号:****1922MA65TNDJ1W001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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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