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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成果,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及《**市**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日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2025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8 月 28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局**分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在下列不动产申报首次登记资料提交齐全,经审核符合要求之后予以登记发证。具体不动产信息详见附表。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局**分局,联系方式: 0754-****8321
附件:**市潮****联社“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审核结果公告表
公告单位:******局**分局
2025年8月7日
**市**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审核结果公告表(190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