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纵化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新能源智能农用机械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泰州-泰兴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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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项目公示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8-07
文 号 时 效

拟对****新能源智能农用机械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07 15:51

建设地点:**市高新区国庆东**侧(租赁****公司闲置厂房)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为****开发区一家私营企业。2025年该企业拟投资21000万元租赁****公司标准厂房(占地面积23416平方米),建设“新能源智能农用机械设备制造项目”,该项目设备主要有喷漆房、喷塑房以及机加工等设备,项目预计于2025年8月建成投产,届时将形成年产先进农业机械及工程机械属具20000台、微款挖掘机1500台,遥控锁无人驾驶割草机台、微型精密减速机3000台的生产规模。目前项目已取得**市数据局出具的备案通知书(泰数据备〔2025〕363号)。

公示情况:2025年7月31日至8月6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主要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泰****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项目喷塑废气经引风收集后通过“旋风回收+二级滤芯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空;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空;喷漆晾干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水帘+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空,抛丸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PAI排空,各类废气经处理后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728—2020)表1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含2024年修改单)相关标准。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焊渣、废钢丸、金属屑收集后外售;废滤芯、废布袋由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漆渣、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交予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7日至8月1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