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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 号)和《**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鄂水利规〔2023〕5号)的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12日在**市**县组织召开了牛头山生态绿森大道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牛头山生态绿森大道项目占地面积为项目总占地面积
1.73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主要分为路基工程区、施工生产区,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2014年12月开工,2020年12月完工,工期73个月。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永林
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甘春梅/137****1317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润土工程****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