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8-07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部 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将《****中心**GL-02单元层面详细规划》及《****中心**GL-02-1用地实施层面详细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为三十日,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编制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
(注:本次公示内容及图纸仅用于征求意见用途,不作为项目审批依据)
一、规划范围
GL-02单元****工业园区**,属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三川口工业集中片区,西起西通道(G109)、北起**路、**包兰铁路、南至山体坪台边缘,总面积约4543.50亩。
GL-02-1用地位于单元北侧,东起支一路,西至西通道(G109),北起**路,南至规划纵八路,总面积约507.90亩。
二、主要内容
GL-02单元用地布局以工业、综合服务和居住生活为主。城镇开发边界规模约3300亩,其中:规划工业功能主导用地2199.30亩、居住功能主导用地123.6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06.50亩、商业服务业用地51.15亩、仓储用地3.00亩、交通运输用地718.65亩、公用设施用地27.00亩、绿地与开敞空间56.85亩、陆地水域12.00亩。
GL-02-1用地涉及城镇住宅、机关团体、中小学、商业、工业、城镇村道路、其他交通设施、环卫、公园绿地、防护绿地10种用地类型。
三、公示时间
2025年8月7日至9月5日
四、公示方式
网站公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cn/)
五、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联系地址:****(**市**县名藩大道**大厦1216室)
联系人:规划股
联系电话:0931—****431
传真:0931-****098(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邮政编码:73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