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法院食堂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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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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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改造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双墩镇濛河路1****中心G162

中标(成交)金额: 379800 元

评审得分: 84.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食堂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食堂改造工程,项目地址位于****,因法院食堂内部装修老旧,现有食****法院人员使用,现需要扩大食堂及食堂装修重新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工。

项目经理: 朱永根

执业证书信息: 皖134********0159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闫少博(组长)、季化兰、董雪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代理收费金额:4550元,由成交供应商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 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08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松海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联系电话:156****345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开发区汴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 展主任 0557-****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松海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

联系方式:李工 156****3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6****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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