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县2025年度
钢筋工、砌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学校)的公告
各培训机构、****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县2025年度钢筋工、砌筑工培训工作,根据《**自治区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藏人社发〔2025〕16号)、《**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藏人社发〔2025〕22号)、《**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实操规程(试行)》(藏人社发〔2025〕132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钢筋工、砌筑工培训机构,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钢筋工、砌筑工培训。
二、技能培训内容及要求
(一)技能培训内容: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培训大纲进行培训,培训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培训内容须包含安全生产、转变思想观念、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课程。
(二)技能培训要求:具体按照《**自治区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藏人社发〔2025〕16号)、《**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藏人社发〔2025〕22号)、《**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实操规程(试行)》(藏人社发〔2025〕132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培训地点:培训地点待定。
(四)培训人数:60人。(注:每期培训预计30人,共2期(分别为钢筋工一期30人左右、砌筑工一期30人左右),最终培训人数以实际培训人数为准)。
三、应征学校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民办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具备必要的培训场所、合格的师资队伍(含专业教师)、现代化教****基地;培训场所必须安装可视化监控,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等;
2、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达标,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就业率较高;
4、应征培训机构、****学校需对递交的资质材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的负责,经查实存在造假、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行为,将取消应征资格及纳入黑名单。
四、递交材料及时间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意愿应征的培训机构、****学校须将本校资质材料、培训开班申****服务中心备案。****中心将对报名的培****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并报人社局领导复审后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选定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学校)面向社会公示5天,无异议后通知被选定培****学校)进行正式开展招生及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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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