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生态补偿项目实施效果跟踪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10%
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支票(本票、汇票)、其他
账号:443********003295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支票提交方式: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说明:(1)提交比例:合同金额的10%; (2)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3)提交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 (4)退还说明:自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退还或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失效,不计利息; (5)扣除及不予退还的情形: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补足; (6)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政府采****服务中心(https://gdgpo.****.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更正为:“交纳比例:5%
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支票(本票、汇票)、其他
账号:443********003295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支票提交方式: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说明:(1)提交比例:合同金额的5%; (2)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3)提交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 (4)退还说明:自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退还或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失效,不计利息; (5)扣除及不予退还的情形: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补足; (6)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政府采****服务中心(https://gdgpo.****.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7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2.供应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开标及解密。电子标服务
3.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名 称:****
地 址:**省**市**北路2013号1幢2单元
联系方式:0756-****572
名 称:****
地 址:**市**区柠溪路158****营业厅背面)2号门二楼D区
联系方式:0756-****858/139****7703
项目联系人:钟幸文
电 话:0756-****858/139****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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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