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区自然资告字〔2025〕4号
****政府批准(宁政地〔2025〕43号),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相关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用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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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m) |
||||||||
| J2025-04G |
****侧、东侨路东南侧 |
12223 |
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0-1.8 |
≥60% |
10-15 |
30 |
50 |
221 |
1101 |
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 |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的均可参与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倍数。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5年8月8日 8时0分0秒至2025年9月4日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2025年8月28日8时0分0秒至 2025年9月7日16时0分0秒 。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4、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16时0分0秒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9月4日18时0分0秒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五、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可现场踏勘了解挂牌交易的宗地,对宗地现状和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挂牌人咨询。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宗地现状和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无异议,同意接受其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该宗地****中心负责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该宗地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并按时到******局办理开竣工申报手续。该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蕉**财政。
(三)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将解除土地成交确认书。
(四)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市蕉**注册成立****公司(已在蕉**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受让人如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受让****公司中的占比股份不低于30%,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若受让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公司,新公司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五)受让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六)在规定的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最后1小时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系统转入网上拍卖,通过网上拍卖确定竟得人,具体规则见网上交易系统。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查看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公告及交易须知。
六、****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431****34540
以银行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汇款人全称必须与竞买人全称一致,否则竞价无效。
七、联系方式
有关挂牌出让具体事宜,请与****联系。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93—****876
联系地址:**市蕉**坪塔路2号
******局
****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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