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实验室常规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0000元
最高限价:11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若因国家、地方、采购人行业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供应商应是在我国关境内依法注册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产品若依法应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③拟投标/响应产品的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10日内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公司****公司****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若未按规定提供授权函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4)供应商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自 2022 年 7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需提供2份供货业绩,需包含本项目采购清单中标记“▲”的且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或同规格的产品配送业绩(包含其中任意一个产品即可)。(备注:本项业绩为所投产品业绩;每份业绩须提供:(1)合同影印件;(2)与合同对应的能反映主要产品的配送清单,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主要产品配送清单,则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且能体现主要产品配送清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丽山秀水商9-1010)
方式:报名即可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15时30分标书代写
地点:****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在完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项目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标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响应文件必须密封,且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提交。(邮寄地址:**省**市**县尧渡镇丽山秀水商9-1010,收件人:冯成,联系电话:133****7098)。
2、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含质保、维修、回访巡检、运输、人工、安装调试、税费等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须的全部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增加任何费用,请投标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并进行合理报价。
3、投标人可以不对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投标单位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所附材料须按规定填写并装订成册,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5、各投标人可自愿选择是否参与现场开标,未到场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不能提出质疑。 标书代写6、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17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
地 址: **市**县尧渡镇**路14号
联系方式: 186****5602 (吴家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
地 址: **县尧渡镇丽山秀水商9-1010
联系方式: 133****7098(冯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