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市财政投资评审各服务机构:
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实行对外委托评审,请****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实施意见(修订)》(瓯财建〔2023〕1号)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8月8日上午9:00****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参加会议。请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2025年第二十五期委托评审项目:(单位:万元)
1、**市水南二桥工程项目 结算评审 送审金额:11557.3144
2、**市智慧燃气及安全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燃气管道(一期)工程 预算评审 送审金额:776.8283 (预编闽瓯)
****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