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永安镇人民政府突泉县永安镇粗粮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设备)(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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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县**镇粗粮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设备)(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16:47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31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楠、曹佳琪、石秀雯
项目联系电话 0482-****222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县**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7****3334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自治区******花园8号楼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82-****222
附件:
附件1 **(二次).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镇粗粮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设备)(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县**镇粗粮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设备)):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原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标准计算项目代理服务费。500万元以下,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县**镇粗粮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设备))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后,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经核查,质疑结果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取消**冠贝****公司中标(成交)资格,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县**镇粗粮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设备))代理服务费金额:4.287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县**镇粗粮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设备))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

联系方式:177****3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治区******花园8号楼4楼

联系方式:0482-****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楠、曹佳琪、石秀雯

电话:0482-****222

****

2025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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