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07日 18:0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0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斌、彭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350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甘蔗街道民俗园路4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女士 0591-****369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斌、彭婷 0591-****3505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14 09:30:00,更正为:2025-08-25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14 09:30:00,更正为:2025-08-25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斌、彭婷 0591-****3503,更正为:赵斌、彭婷 0591-****3505。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0591-****3503,更正为:0591-****3505。
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中的“
| (评审项75)19 |
四面出风式室内机 |
1、制冷量≥11.2KW; 2、制热量≥14KW; 3、功率≤60W; 4、风量≥2100m3/h; 5、噪音≤40dB (A); 6、电源:220V~50HZ;标配线控器 |
台 |
2 |
| (评审项76)20 |
四面出风式室内机 |
1、制冷量≥18KW; 2、制热量≥20KW; 3、功率≤140W; 4、风量≥2300m3/h; 5、噪音≤49dB(A); 6、电源:220V~50HZ;标配线控器 |
台 |
3 |
| (评审项77)21 |
双面出风 |
1、制冷量≥16KW; 2、制热量≥18KW; 3、功率≤140W; 4、风量≥2300m3/h; 5、噪音≤49dB(A); 6、电源:220V~50HZ;标配线控器 |
台 |
1 |
”现更正为“
| (评审项75)19 |
四面出风式室内机 |
★1、制冷量≥11.2KW; ★2、制热量≥14KW; 3、功率≤60W; 4、风量≥2100m3/h; 5、噪音≤40dB (A); 6、电源:220V~50HZ;标配线控器 注:评审项75的内容仅包含本单元格未标记“★”内容 |
台 |
2 |
| (评审项76)20 |
四面出风式室内机 |
★1、制冷量≥18KW; ★2、制热量≥20KW; 3、功率≤140W; 4、风量≥2300m3/h; 5、噪音≤49dB(A); 6、电源:220V~50HZ;标配线控器 注:评审项76的内容仅包含本单元格未标记“★”内容 |
台 |
3 |
| (评审项77)21 |
双面出风 |
★1、制冷量≥16KW; ★2、制热量≥18KW; 3、功率≤140W; 4、风量≥2300m3/h; 5、噪音≤49dB(A); 6、电源:220V~50HZ;标配线控器 注:评审项77的内容仅包含本单元格未标记“★”内容 |
台 |
1 |
”。
更正事项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项—技术响应情况“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由评委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31分,带★技术参数(共19项)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未带“★”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共62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所涉及要求投标人提供截图或链接或彩页或检测报告或承诺函等相关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投标人在提供佐证材料的同时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标注该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如因投标人所填页码有误或填写的页码不完全,****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判定,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现更正为“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由评委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31分,带★技术参数(共25项)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未带“★”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共62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所涉及要求投标人提供截图或链接或彩页或检测报告或承诺函等相关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投标人在提供佐证材料的同时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标注该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如因投标人所填页码有误或填写的页码不完全,****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判定,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7日
无。
名称:****
地址:**县甘蔗街道民俗园路46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0591-****3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赵斌、彭婷 0591-****35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斌、彭婷
电话:0591-****3505
****
2025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