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面调研数字**“十四五”时期发展现状,研究“十五五”时期的发展趋势,系统规划发展目标和量化指标,提出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清单,为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协调发展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据**、数字基础设施、数字科技等重点领域,提供科学的规划蓝图和发展路径。
二、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2025至2028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1.验收:在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服务工作提交成果物且经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后,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开展验收时,该验收文件已经更新的,则以新文件为准)开展验收,如需整改,需整改完毕达到采购人要求后才能申请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标准按合同履约完成相应工作,提交成果文件,并最终通过采购人评审验收。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分三次付款。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1-2项成果物完成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所有成果物完****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手续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5%(本次实际付款金额将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每次付款前提还包括该项目财政经费预算指标已下达,且成交供应商已开具并提供足额合法的发票)。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统筹考虑本项目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通讯费、资料收集、调研、专家评审、咨询、会务、人工、财务、印刷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成交供应商在实施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调研、编制、 评审、咨询服务等各环节),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工伤、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工作人员因工伤、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现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现场往返途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4.如供应商认为服务内容中有不明确的地方,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咨询和了解,一旦中标,须按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标准来进行服务。
5.如因政策变化或采购人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采购人有权要求增加编制内容(交付物不变,仅交付物内之内容增加),甲方将不再增计费用或报酬,乙方须全力配合。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