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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少]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 | ||||||||||||||||||||||||||||||||||||||||||||||||||||||||||||||||||||||||||||||||||||||||||||||||||||||||
| 标段编号 | JBFJ****143-01SJGH | 标段名称 | 10-8载体工程勘察设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8月28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Title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心)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10-8载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BFJ****143-01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管理委员****审批局以宁新区管审备(2025)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现对该项目10-8载体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区杏湖产业园核心区域
2.2 招标范围: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10-8载体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各阶段均含所需的专项或专业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但不限于:①勘察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地质测绘及岩土工程勘探,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并应满足有关部门的审查要求。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人防、消防、****工业园区智能化深化设计需求相结合,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广播系统)、电梯、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工程(含室外景观、道路、铺装、管线综合、海绵城市等)、标识工程、泛光照明、变配电工程、钢结构、绿色建筑、环保、节能、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光学、安防、通信、垃圾处理工艺以及相关附属配套项目(包括水、电、气、通信等接入、周边与项目相关的过路管网、开闭所等)的设计工作等。设计服务内容除完成各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外,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前期阶段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所需的相应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审批、**分析复核及其涉及的测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管线综合规划编制、管线综合设计等);招标阶段配合委托人相关招标技术要求的编写;施工配合阶段、使用单位意见征询、相关审批部门的意见征求、设计相关报规报建送审备案、对专项设计进行总体协调及审核把关、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各类设计相关会议、协调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协调整合各专项设计、协助审查材料样品、配合设计优化单位、配合进行施工优化设计、处理现场设计变更、配合试运行、配合竣工验收及移交、配合竣工图编制;各阶段所需建筑信息模型(BIM)构建(如需)、维护等。
2.3 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3,66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10-8载体工程用地面积435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76.95米,最高18层,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34384平方米,主要建设科研办公、工业厂房等及相关服务配套设施。本项目勘察等级为甲级。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A)和工程勘察资质(B)(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A、工程设计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设计内容需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2月-2025年0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属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5)本项目执行《**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7)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第10.8条款给定格式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8)因系统限制,其他评审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第10.9条款、10.10条款。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本项目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标书代写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8-28 09:20:00。 标书代写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标书代写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和**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电子标服务
9.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9.3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公共**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4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5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8960-7-2
(2)**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0000、025-****5877、****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2568、****662366
9.6 其他说明:(1)本工程计费额按75005.57万元。(2)本项目设计招标为设计团队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电话:025-****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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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