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审批
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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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办公厅通知,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相关要求,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指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二)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项目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三)网上填写申报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考核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等。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四)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课题)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办公厅、****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五)申报项目须经过相关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应加强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每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六)专业机构受理申报书,并开展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程序,其中当同一指南仅有1个申报项目时,则应提高评审立项标准。答辩评审通过视频评审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答辩报告。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每个指南方向只支持1项。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二)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委、管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生产****建设局;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科技局;

四)原工****行业协会;

五)港澳科研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政府创新科技署、**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

1.申报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内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内****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以下简称港澳单位,名单见附件2)。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前,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中****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或参与单位申报项目课题)。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员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申报项目课题)负责人应是项目课题)牵头单位的正式人员。国科管系统中项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与其所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申报单位应在项目正式申报书中附件部分上传项目课题)负责人为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正式人员的证明需加盖公章或人事章)。

2.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国**区基本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4.中****机关的公务人员含****事业单位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5.项目课题)负责人、参与人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总数限项范围内。

7.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8.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四、具体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8月1日8:00至9月22日16:00。

二)组织推荐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9月24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 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cn

四)业务咨询电话

“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 4832,010-5893 4022

学校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8830 2962,likeky@nwu.****.cn

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无登录账号的老师,请在微信小程序“科管服务”中申请账号,待学校审核通过后,进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看下载。

科技处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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