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续建新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德农复字〔2025〕13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社(联合社)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建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和“千员带万社”行动,探索建立县级新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要求,建立健全基层指导服务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支持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机构,创新辅导服务工作机制,丰富服务内容,******社发展共性需求,推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厅列为56个建设县之一,通过2024年的试点探索,继续构建由“服务中心+辅导员”组成的基层指导服务体系,为**社提供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财务管理、规范创建、技术指导、市场营销、农资对接、金融保险、人员培训等综合服务。******社财务、账务、内控制度管理不规范问题,进一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强素质、外强能力,推动整体实力提升。
二、续建机制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5〕34号)和《****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新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利用省级新型****基地管理项目资金16万元,用于政府服务购买。续建的“****中心”主要提供运营代办、交流培训、农事服务、产销对接等服务。
三、承建主体要求
新型****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采用政府购买等方式,通过主体自主申报、评比评审、公开公示等途径,******社(联合社)择优遴选。按照承****政府购买合同协议等相关要求,同等条件下,对上年度承接主体给予优先考虑,以便进一步承担农事服务工作。
(一)具备较强服务能力。“****中心”要有固定办公场所、必要服务设施。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一般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负责人要有三年以上“三农”领域工作经验,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工作人员要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管理业务知识。
(二)统一标识规范运作。“****中心”统一外观标识,授予“**新型****服务中心”牌匾,实行挂牌运营。“****中心”要结合实际强化内部管理,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工作指南、行为规范、价格公示、服务记录追溯等规章制度。“****中心”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项目、服务方式、质量标准、验收考核、违约责任等内容,逐步实现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政府已购买的服务项目,“****中心”不得再向经营主体收取费用。
(三)服务水平优。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搭建指导管理和服务对接平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购买服务内容
“****中心”****农业农村局指导和监督下,依据服务购买合同,按照项目承接要求合法合规开展工作。“****中心”****农业农村局的业务指导、绩效考评、行为监督。**为续建,承接主体结合实际,依据《购买服务内容》至少要开展3项以上服务业务,且必须在运营代办、交流培训、农事服务、产销对接中至少选择2项业务开展服务。
(一)经营管理服务
1.运营代办服务。******社提供代办服务不少于5个服务对象。
2.市场拓展服务。组**融保险对接、品牌打造、产销对接、物流流通、信息交流、科技赋能等商务服务不少于2次。
3.社企对接服务。引入信贷、保险、科技、物流、网络零售、农产品加工类优质企业,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覆盖全产业链条服务和产品。开展助农金融保险政策宣传培训至少1次,探索整合物流、网络零售业务,促进当地农产品多渠道销售。
4.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一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发起成立阶段的前期辅导;****农场******社;******社依法自愿兼并、****联合社,******社******社)根据发展需要采取出资新设、收购****公司;三****管理部门、税务部门联动,******社经营过程中趋向规范提升、项目申报、技术指导、法律咨询、合理退出市场时的破产清算、注销登记等服务工作。
5.交流培训服务。******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交流平台、为******社辅导员、管理经营人员以及社员开展点对点辅导培训服务。培训场次不低于3次,人次不低于50人次。
(二)专业农事服务
1.开展农业生产居间服务。协调农机、植保、农资供应等中介服务,组织当******社、家庭农村,提供专业生产性服务不少于10批次。
2.集中育苗(秧)。开展****中心,为经营主体提供统一秧(苗)、统一供秧(苗)服务。向经营主体提供秧(苗)服务面积不得低于1000亩。
3.农技服务。提供生产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测土配方、统防统治、田间诊断、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不少于5次,统防统治面积不少于300亩。
4.农资配送服务。根据需求,******社积极寻求源头厂商和区域经销商进行洽谈,进行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等生产物资抱团采购。******社不少于5个。
(三)辅导员管理服务。一是组织开展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培训2期以上;二是结合“****中心”业务需求,培养选聘5名以上农业乡土专家、种植能手、农技员。
(四)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其他运营指导服务。
****农业农村局委托的其他事项,****中心承接主体合法合规自行扩展的市场服务。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组织申报。请具备承建要求、****中心建设的主体于2025年8月12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装订胶封一式三份****管理站(**斑色路31号)。
申报材料包括:**新型****服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佐证资料及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二)核查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3或5名专家对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现场核查、综合评审,****服务中心的承接主体。
(三)网上公示。****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中心承接主体。
(四)签订合同。****农业农村局签订购买服务(项目委托)合同。本次服务期限暂定1年,今后根据服务完成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联系人及电话:龙老师,0692-****526。
附件:**新型****服务中心承建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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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