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中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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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平中破管字第6号

2025年3月12****法院作出(2025)冀08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以下简称“中浙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2025年4月17日,****法院作出(2025)冀0881破1号决定书,****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争取盘活资产,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人的受偿率,实现**有效整合,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方式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


第一部分

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94818X5,法定代表人:肖文姣,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3年7月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核准日期:2021年11月11日,登记机关:****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省**市府前街西延****基地二期S4-3号楼一层,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务人主要资产情况

(一)不动产

一期:1间商铺及73个地下车位;

二期:4间公寓、1间地上储藏室、10间地下储藏室、57个地下车位,S4-3号楼2265.92㎡地下车位,7389.88㎡商业楼。

五期:23至29号楼未售12套住宅、169间地下储藏室。

上述资产状况将根据债权审定情况、后续债权申报情况、追回财产情况等作适时调整。

(****基地五期项目概况

五期项目于2021年2月24日开工建设,占地面积40000㎡,目前:18、19号主体建设完毕(未开售,工程量完成55%),20至22号楼(已完成部分桩基和支护)、幼儿园及约10402.39㎡地下车库尚未建设,23号-29号楼已建设完毕并交付业主使用。

三、债务人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6月26日,共有302户债权人申报321笔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50,942,323.13元。

经管理人初步审查,审定成立的共有280户,总额为人民币95,294,239.13元;审定不成立的债权共有4户,总额为人民币10,311,476.60元;待审定的债权共有19户,总额为人民币135,080,454.20元;审定劣后债权的共有3户,总额为人民币1,044,159.82 元。

债权认定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债权总金额尚未最终认定完毕,最终债权总额以债****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第二部分

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投资人应为具备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在中国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营利性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投资人应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资金需有保障,能按照约定支付投资款,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能保证项目正常复工建设。

3.投资人应认可本次招募流程,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4.投资人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

(二)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主体资格资料。投资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信息);

3.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4.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5.资金实力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或者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6.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始),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

7.最新的征信报告;

8.相关业绩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类企业重组、烂尾楼处置或其他破产重整案件业绩(如有);

9.保密承诺函;

10.保证金承诺函;

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扫描件一份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qq.com)。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17:00止。

2.报名地点:**省**市****广场写字楼A座****事务所。

3.联系人:张律师,联系方式:159****8608。

(四)投资保证金

1.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内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资料递交并缴纳足额保证金,两项同时具备,方为报名成功。

2.投资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3.若参选方被管理人确定为中选方的,管理人将向其发出《身份确认书》,****法院备案;其他未中选的参选方的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按原转款路径无息退还。

4.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管理人;

账号:041********00371068;

开户行:****银行****公司****桥支行。缴纳保证金时备注参选方名称。

5.投资保证金使用

投资人中选后,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投资款或重整保证金。

6.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该投资人遴选或中选资格,另行选定投资人:

(1)投资人提交虚假参选材料;

(2)若债权人选择重整方案的,投资人中选后,拒不在规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但投资协议实质性内容超出投资方案的除外;

(3)投资人未按照约定缴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

(4)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未按出具的承诺函履行义务或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明显缺乏可行性(包括但不限于欠缺必要条款或方案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等)且拒绝改正的。

7.尽职调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尽职调查资料。尽调期限最长为七个自然日。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承诺书》一式六份,并同时交纳投资保证金,若投资人未按期交纳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2025年9月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重整投资对价、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

2.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如仅有一家投资人对****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由管理人与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项,管理人将根据谈判的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资人对****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法院的监督下,有权结合重整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要素综合制定遴选方案,遴选方案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可根据遴选方案在规**期前调整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等内容,并由管理人按照遴选方案,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3.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交纳重整保证金(重整保证金不少于投资总额的15%,前期已交纳的100万元投资保证金可转为重整保证金)。

未中选或管理人决定终止招募的,管理人于招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以原转款路径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轮候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五、编制重整计划草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

2.正式重整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3.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


第三部分

特殊事项说明风险提示


一、特别说明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报名时间、缴纳保证金时间以及提交投资方案时间是否**,若决定**时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全体投资人。

2.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3.本招募公告中对债务人基本情况介绍系让各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本公告内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管理人将根据债权审定情况、后续债权申报情况、追回财产情况等情形作适时调整。

4.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

5.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二、风险提示

1.由于本次招募时,债务****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管理人向投资人提供初步认定金额,对于诉讼未决的债权,管理人根据已掌握的情况,预估了部分数据,****人民法院裁定为准,最终编写的重整计划草案根据调整后的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2.债务人在建工程目前因部分处于停工状态,因此,尚有部分建筑、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可能存在损坏及资料缺失的情况,投资人应自行勘察资产现状,充分考虑有关资产的风险。投资人进入后,如需对有关建筑、设备、配套设施进行加固、维修甚至拆除重建等,相应风险和费用由投资人另行承担,不再作为调整事项。

3.因项目开发时间较久,部分施工规范、标准及要求已经变更,在以后施工及综合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管理人不对此承担责任,投资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及验收等有关风险。

4.****负债情况,仅系根据目前债权申报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部分)以及审计机构根据账载情况列明,并非最终确定的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具体负债金额,最终以经债权人会议核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表为准。

5.若重整计划未通过****人民法院未予裁定批准等非管理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6.本公告非要约文件,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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