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吨PI处理液项目

审批
河南-焦作-中站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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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115730E李云峰
薛科**省****站区
焦克路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000吨PI处理液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69-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省****站区 ********开发区(新园**、经二路西) 公司现有厂区内
经度:113.11001 纬度: 35.21428****环境局
2024-03-22
焦环审中〔2024〕3号****0804MA9JWJ6L76001U
2600
56****
914********115730E****
914********115730E**市****公司
914********475500R2024-12-19
2025-07-022025-07-30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702zk8R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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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000吨PI处理液项目年产2000吨PI处理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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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产品为PI处理液,产品包含BR-41、BR-41C、BR-40S2和BR-55H四大类,总产能2000t/a。项目产品仅原料和配比不同,生产工艺均相同,均为混合、搅拌、过滤、灌装制得。其中BR-41产品以外购的45%氢氧化钾溶液、单乙醇胺、乙二醇、D-葡糖聚环氧乙烷、四甲基氢氧化铵(20%)为原料;BR-41C产品以外购的四甲基氢氧化铵(24.9%)、单乙醇胺、乙二醇、聚乙二醇单甲醚、L-抗坏血酸、苯甲醇为原料;BR-55H产品以外购的焦性没食子酸、45%氢氧化钾、四甲基氢氧化铵(24.9%)、单乙醇胺、乙二醇、聚乙二醇单甲醚为原料;BR-40S2产品以外购的四甲基氢氧化铵(24.9%)、单乙醇胺、乙二醇、D-葡糖聚环氧乙烷、二甲基亚砜、L-抗坏血酸、吡唑为原料项目产品为PI处理液,产品包含BR-41、BR-41C、BR-40S2和BR-55H四大类,总产能2000t/a。项目产品仅原料和配比不同,生产工艺均相同,均为混合、搅拌、过滤、灌装制得。其中BR-41产品以外购的45%氢氧化钾溶液、单乙醇胺、乙二醇、D-葡糖聚环氧乙烷、四甲基氢氧化铵(20%)为原料;BR-41C产品以外购的四甲基氢氧化铵(24.9%)、单乙醇胺、乙二醇、聚乙二醇单甲醚、L-抗坏血酸、苯甲醇为原料;BR-55H产品以外购的焦性没食子酸、45%氢氧化钾、四甲基氢氧化铵(24.9%)、单乙醇胺、乙二醇、聚乙二醇单甲醚为原料;BR-40S2产品以外购的四甲基氢氧化铵(24.9%)、单乙醇胺、乙二醇、D-葡糖聚环氧乙烷、二甲基亚砜、L-抗坏血酸、吡唑为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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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乙二醇储罐、调配工序、上料和灌装工序、成品储罐等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污染物废气,经采取“低温等离子体+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3m高排气简”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情况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和《**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的“有机化工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加强车间内无组织废气管理和控制,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利用”的原则设计建设全厂废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调配罐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质检废水等,纯水制备废水部分回用,其余作为清净下水直接外排;调配罐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质检废水依托厂区****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浓缩蒸发预处理+调节+微电解+中和+水解酸化+PSB生化+SBR+过滤”,处理后废水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标准排****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废水经总排口排入污水管网至嘉诚****公司**市工****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大**。 3.噪声:对调配槽、输送泵、风机等噪声源设备采取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评价要求,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和安全处置。废分子筛、废过滤介质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包装桶、实验废液、废实验室器皿及废试剂瓶、过滤器产生的废滤芯、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乙二醇储罐、调配工序、上料和灌装工序、成品储罐等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污染物废气,经采取“低温等离子体+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3m高排气简”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情况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和《**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的“有机化工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加强车间内无组织废气管理和控制,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利用”的原则设计建设全厂废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调配罐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质检废水等,纯水制备废水部分回用,其余作为清净下水直接外排;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调配罐清洗废水、质检室废水、地面拖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其中所有原辅材料均未含有氟化物,本项目废水属于有机废水,结合企业实际,****处理站因无废水可接收处于停运状态,另本项目需处理废水量(约2.13m3/d)相****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设计处理规模60m3/d)过小,若仅接收处理本项目废水,****处理站无法正常稳定运行,因此,企业将调配罐清洗废水、质检室废水、地面拖洗废水经车间外设置的废水罐收集后暂存,作为危废定期交由******公司安全处置,纯水制备废水直接经厂区总排口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内。 3.噪声:对调配槽、输送泵、风机等噪声源设备采取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评价要求,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和安全处置。废分子筛、废过滤介质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包装桶、实验废液、废实验室器皿及废试剂瓶、过滤器产生的废滤芯、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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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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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21.8393 0.0072 21.9138 0 0 21.847 0.007
0.4615 0 0.4713 0 0 0.462 0
0.1552 0 0.1552 0 0 0.15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14.9376 0 14.9376 0 0 14.938 0 /
31.6636 0 31.6636 0 0 31.664 0 /
12.9789 0 12.9789 0 0 12.979 0 /
2.5181 0.0423 2.561 0 0 2.56 0.04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总排口 《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嘉诚****公司**市工****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总排口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区废水总排口各个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pH 7.9、COD 53mg/L、SS 29mg/L、氨氮0.878mg/L、总磷0.28mg/L、氟化物0.47mg/L,企业废水总各排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标准、嘉诚****公司**市工****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光氧等离子一体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的“有机化工企业” 光氧等离子一体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实测最大值为2.69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和《**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的“有机化工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室内布置、基础减震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室内布置、基础减震等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测定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大测定值为46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环评评价要求,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和安全处置。废分子筛、废过滤介质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包装桶、实验废液、废实验室器皿及废试剂瓶、过滤器产生的废滤芯、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按照环评评价要求,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和安全处置。废分子筛、废过滤介质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包装桶、实验废液、废实验室器皿及废试剂瓶、过滤器产生的废滤芯、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利用”的原则设计建设全厂废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调配罐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质检废水等,纯水制备废水部分回用,其余作为清净下水直接外排;调配罐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质检废水依托厂区****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浓缩蒸发预处理+调节+微电解+中和+水解酸化+PSB生化+SBR+过滤”,处理后废水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标准排****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废水经总排口排入污水管网至嘉诚****公司**市工****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大**。 2、危废仓库:针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评价要求危险废物依托现厂区现有危废仓库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密闭容器集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危险废物均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已经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蚀”等措施,同时已经配备识别标志和警示标志、台账管理,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此外,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危废贮存、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相关规定。1、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调配罐清洗废水、质检室废水、地面拖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其中所有原辅材料均未含有氟化物,本项目废水属于有机废水,结合企业实际,****处理站因无废水可接收处于停运状态,另本项目需处理废水量(约2.13m3/d)相****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设计处理规模60m3/d)过小,若仅接收处理本项目废水,****处理站无法正常稳定运行,因此,企业将调配罐清洗废水、质检室废水、地面拖洗废水经车间外设置的废水罐收集后暂存,作为危废定期交由******公司安全处置,纯水制备废水直接经厂区总排口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内。 2、2、危废仓库:针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评价要求危险废物依托现厂区现有危废仓库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密闭容器集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危险废物均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已经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蚀”等措施,同时已经配备识别标志和警示标志、台账管理,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此外,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危废贮存、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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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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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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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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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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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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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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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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