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盘山县“聚‘惠’盘山”促消费活动第二期申报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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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县“聚‘惠’**”促消费活动第二期申报企业的公示

为进一步活跃汽车消费市场,鼓励汽车 以旧换新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等7 部门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政府关于印发《**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的要求,****工作部署,现县商务局组织开展2025年**县 聚 惠 ** 汽车促消费活动第二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企业按照征集公告内容要求进行自主申报,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可参加。

征集时间

2025年8月6日至8月8日

汽车经销企业参加活动要求

1.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必须为在**县注册登记、并纳入**县限额以上贸易库(含达额后纳入**县限额以上贸易库)的汽车经销企业,须具备所经营汽车品牌厂家的授权书或具备所经营汽车品牌厂家的销售合同(授权书或销售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2.参加活动的企业应制定让利促销优惠方案,同时承诺不趁机涨价加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车辆售价不得超过活动实施前三个月该型号车本企业最高售价。

3.参加活动的企业要主动向购车者介绍汽车补贴相关规定,协助购车者做好补贴申报工作,每日向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销售情况。

4.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应以 一车一档 的形式,留存活动期间所售车辆的购车合同照片、消费者缴款凭证照片等电子信息档案,并根据要求随时调取审查。

5.参加活动的企业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管理,强化应急举措,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各项促销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报名流程

符合上述要求的汽车销售企业向**县商务主管部门报名,提交申报材料。集中报名时间:8月6日-8月8日前。审核通过后即可参与活动,同时审核通过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将向社会公布。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2025年**县 聚 惠 ** 汽车促消费活动第二期参与企业名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纳税人状态信息;

5.信用报告(需登陆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cn);

6.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证明;

7.企业承诺书。

联系电话:0427-****830

通讯地址:****综合楼1号楼,222办公室。

2025年**县 聚 惠 ** 汽车促消费活动第二期参与企业名单

安全生产事故证明

纳税人信息状态

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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