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7 18:09:33

(2025)豫01强清4号

本院根据李国锋的申请,于2028年8月4日裁定受理河****公司****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采取摇号+轮候方式****事务所为河****公司清算组(以下简****公司进行清算。荣达公司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清算组通讯地址:**市郑东新区**大道与中道东路交汇处建业智慧港A座九楼。联系人:安启超,电话:136***** ;智金良,电话:135136*****;邮箱:****@163.com。债权人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破产智慧管理平台(通道详见附件)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的,可以在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行使权利。荣达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9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在**省**市**东路19****法院第1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




附件一:**破产智慧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com

附件二:**破产智慧管理平台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08
其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