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债资产(物权)名称:房屋
所在地:**县华程街东****春雨D区2号楼商服15号门、3号楼车库3号门
该抵债资产是2023年3月22****人民法院下达(2021)吉0821执恢285号执行裁定书,****公司,现该抵债资产****公司名下。抵债资产位于**县华程街东****春雨D区2号楼商服15号门,整体建筑物为6层,所在层数为第一层,建筑面积110.23平方米,****门市房);另一处抵债资产位于**县华程街东****春雨D区3号楼车库3号门,整体建筑物为6层,所在层数为第一层,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用途车库。上述抵债资产属**市**县管辖,处于**县东**路春雨小区,****中心200米左右,该抵债资产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情况较完善,环境和交通状况条件较好,****中心,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目前该抵债资产处于闲置状态。
现我单位对该抵债资产拟采取公开竞价转让方式处置。 处置方式:公开竞价转让方式处置。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除外)。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8日;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抵债资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抵债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先生,电话,0431-****2140;张女士,电话,0431-****2155。联系地址:**市**区自由大路3999号。****公司纪检部门联系人:华女士,电话:043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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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