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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初中阶段学费收费标准的****教育局《关****中学初中阶段学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41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管理局关于印发〈**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0号)等有关规定,****教育局****政府制定价格程序,****政府同意,****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中学费标准,从4500元/生●学期调整为4900元/生●学期(包含财政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二、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2025年秋季学期起新招初一年级学生执行调整后的学费标准,原在校学生仍执行调整前的学费标准,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学费标准,学费不得跨学期收取。
三、你校向学生收取学费时,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四、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及其他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请按规定加强收费管理,杜绝教育乱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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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