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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来人社发〔2022〕17号)文件精神,对困难家庭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参加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期间,按照补贴标准为50元/人﹒天(培训天数按照总课时数÷8课时/天计算,原则上每天安排课时不超过8个)给予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我单位对培训机构提交的2024年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班的困难家庭劳动者的培训生活补贴(含交通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133人符合补贴要求,共计培训生活补贴(含交通费)资金66600元。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如对公示人员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反映。联系电话:0772-****255,联系地址:**县**镇城南壮乡路。
附:2024年**县困难家庭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生活补贴(含交通费)人员花名册(第五批)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