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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采矿权在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矿业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保留登记手续。且经提醒、督促后,矿业权人仍未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现根据《矿产**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完善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4〕1号)第十三条规定,拟对大****公司采矿许可证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7月2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实名书面告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依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公告注销。
联系电话:0714-****515
地址:**市矿业大厦
特此公示。
附件:拟予以注销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表
****
2025年6月10日
附件
拟予以注销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表
| 序号 | 采矿许可证号 | 矿山名称 | 采矿权人 | 开采主矿种 | 开采方式 | 有效期止 | 发证机关 |
| 1 | 420****310048 | 大****公司 | 大****公司 | 石灰岩 | 露天开采 | 2010/10/27 | **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