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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2025年“百千万工程”新增补省级典型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安府办函[2025]238号、安府函[2025]73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切实推进2025年典型村选树培育工作,原则同意**市**区2025年“百千万工程”新增补省级典型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入口池塘周边风貌提升3000平方米;世裕学校交叉口风貌提升共3000平方米;美凤大道沿线风貌提升共800米;三线整治1600米;更楼周边风貌提升共3300平方米;****广场改造共约 3500平方米;巷道风貌提升共5500平方米;四小园风貌提升共 1500平方米;老村委池塘周边风貌提升共4000平方米;老村委周边建筑及环境提升共4500平方米;三清三拆三整治约2000平方米;停车场提升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充电桩25个;滨水绿地景观提升约200平方米;滨水北岸整体风貌提升约400米。2、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村入口道路提升1000米;美凤大道提升共800米;滨水沿线道路提升约500米;村内重要环岛道路提升2500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852.4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1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5.27万元,预备费用177.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缺额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五、项目的**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7-445103-04-01-599530
六、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施工过程要严格程序,落实各相关安全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
七、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八、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府规﹝2024﹞7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我局提出申请。
附:招标核准意见表
潮****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分局、区监委办 ,陈捷同志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鉴于项目的勘查、设计、监理等估算金额低于招标规定标准,核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估算金额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