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8-08 07:57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县**西部区北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10地块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5年9月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或通过电子邮箱提交。
通讯地址:**县新****街南 电子邮箱:****@163.com
一、调整原因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平急两用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改造等 三大工程 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相关部门围绕 三大工程 推出多项支持措施,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抵押补充贷款等支持。为抓住政策机遇,争取资金支持,经与省级专家多次对接研究和论证,拟实施我县保障性住房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通过申请保障性住房工程专项债券建设,保障我县全面实施绛州**保护修复和活化利用时,涉及被拆迁住户的定向安置。考虑到生活及交通的便利性,在****进行规划选址建设保障性住房安置小区,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同时****政府投资建设,投资收益较低,因此可通过适当提高容积率及建筑高度,降低开发成本,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有利于项目的快速投入使用,实现拆迁户的安置。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3****政府批复。经核查,B10地块原有控规与最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地方案不一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B10-02用地由B11商业用地调成了0801机关团体用地,同时原有控规用地分类已与最新规范要求不一致,应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用地分类进行调整,落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要求。
B10地块东侧毗邻**岭公园,有着较好的生态环境及景观区位优势,较适宜布局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用地。地块B10-2原****实验小学、**幼儿园、****妇幼保健院,更适合布置居住用地,方便居民就医与上学,与周边已建成的教育医疗设施相结合打造**县样板宜居小区,以改善区域人居环境,助力高品质的城市生活圈的缔造,满足片区内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较为独立且对安****机关团体用地更适合布置在毗邻**岭公园的地块东侧。
二、调整内容
将B10-02地块由B11零售商业用地调整为0801机关团体用地,位置腾挪到B10地块东北角,地块面积不变,建筑密度由 40%调整为 30%,绿地率由 20%调整为 35%;B10-01地块划分为B10-01和B10-05地块,B10-01地块面积69840平方米,建筑密度由 25%调整为 20%,其他技术指标不变;B10-05地块面积41715平方米,容积率 2.5,建筑密度 20%,绿地率 35%,建筑限高 60米。具体调整范围及指标见附图。
附图 :用地调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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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