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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 标的名称:石柱县2025年-2027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标的数量:3;标的目标:在石柱县**范围内滨河公园、“三无”小区、社区内的院坝、居民楼周边、小区周边、公共绿地、垃圾站、公共厕所、景观水池、广场、边坡、下水道、****社区居民公共场所、次干道、小型餐饮店、副食店、农贸市场、拆迁工地等内外环境场所范围内提供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标的要求:1. 开展“四害”基数调查,掌握县城“四害”种类、分布、孳生地等情况,根据不同环境类型制定相应的全年防制计划,开展密度监测工作,按要求完成各类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 2. ****饭店、农贸市场的“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置进行技术指导; 3. 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蟑、鼠、蚊、蝇等害虫孳生地,定期对各类病虫进行预防控制,适当投放消杀药物,统一进行灭杀工作; 4. 5-10月每月投放灭鼠药物至少2次,其他月份每月至少1次,全年不少于18次,每次连续投药不少5天;7-9月开展灭蚊蝇蟑螂1-2次,每次至少5天; 5. 例行检查治理孳生源和突击防制。在经过消杀服务后确保我县“四害”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规定的除“四害”要求。县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项目要求 1. 参照《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GB/T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蚊虫》(GB/T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蝇类》(GB/T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蜚蠊》(GB/T27773-2011)文件以及《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2011版)》执行。 2. ****公司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在石柱**设立服务点,做到有专门的办公用房,有常驻专业技术人员,有固定的服务设施设备,有服务联系电话等,以方便责任区域内单位联系工作,并为居民提供有偿服务。(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本项要求) (四)其他要求 1. ****卫生健康委提供外,灭蟑螂、灭蚊、灭蝇等所需药物包含在服务费内。灭蝇、灭蟑螂、灭蚊药物要符合以下要求: 编号 药品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1 氯菊﹒烯丙菊 有效成份含量≥15%氯菊酯﹒S-生物烯丙菊酯;剂型:水乳剂。 2 高效氯氰菊酯 有效成份含量≥4.5%高效氯氰菊酯;剂型:悬浮剂。 3 倍硫磷杀虫颗粒剂 有效成份含量≥5%倍硫磷;颗粒剂。 要求:以上所列主要药品,投标人所选用的药品必须满足所列药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包括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且必须符合各类场所的用药要求。杜绝使用来源不明无“三证”或质量不稳定的卫生杀虫剂,确保灭效和人畜等各项安全,符合绿色环保的有关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主要药品的有效“三证”(即: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复印件和厂家出具的药物质量保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2. 微、小型餐饮店,小副食店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含除“四害”设施。 3 一个投标商只能投一个方案,若投2个及2个以上方案则作无效标。 4. 本项目拒绝联合投标。 (四)验收方式 1. 县卫生健康委定期或不定期对四害灭杀情况进行检查。(填写验收报告确定验收结果) 2. ****中心定期进行四害密度检测,****爱卫办,作为供方杀灭效果考核的指标。 3. 县卫生健康委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 4. 服务供应商负责按照病媒生物防制标准收集整理资料,确保验收合格。 七、付款方式 1. 县卫生健康委对资料和现场情况,每年度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拨付防制服务费。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和差四个等级,优=每年度服务费*100%;良=每年度服务费*90%+整改验收后支付10%;合格=每年度服务费*50%+整改验收后支付50%;差=不予支付。 2. 中标****公司正式发票,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 3. 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全款。标书代写 | 51.00 | 2025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