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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改扩建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自治区**市**亚拉镇
3、地块调查结论:****改扩建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市**亚拉镇。项目用地面积地 34082㎡,地理中心坐标93°47′40.894″E,31°54′6.407″N,项目地块东侧及北侧为空地,南侧****服务中心,****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标地块规划用途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中的“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6医疗卫生用地)”。目标地块不涉及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该地块内历史上无工矿企业和规模化养殖企业,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活动,现场调查未发现遗留的工业企业、养殖场和各类槽罐;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无工业固废填埋活动,调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污水农用灌溉,未发生过有毒有害物质泄露事件。
综上所述,涉及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次调查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建设用地开发,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作者(yxy7090,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8-08 11:27